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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投业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时间:2011/5/18
 随着全球进入后金融危机期和一体化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局面,我国从“十二五”开始,全面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攻坚阶段。作为新型投融资制度安排,我国创投业也正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国创投业处于我国社会经济“新兴+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经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起来。进入新千年的第二个十年,中国创投业不仅在发展规模和增长势头上,已成为全球的一大亮点,而且在投资体系建设和投资运作效率上,也已发生深刻的变化。境内外大量民间机构和资金进入创投业,并以人民币创投基金为主流,发展势头异常迅猛,同时,创投基金通过高效运作,投资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的中小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已成为加速推进我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动力,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繁荣。

  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中国创投业将呈现何种发展态势,其间又蕴藏着哪些新的发展机遇,还将面对什么样的新的挑战等等,乃是中国创投界尤为特别关注,并亟待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投资理念和更加有效开展投资活动的头等大事。

  一、中国创投业的发展趋势

  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中国创投业已出现新的格局,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1、投资环境更加宽松,发展空间日趋扩大。

  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进入战略攻坚阶段,国家放宽了民营资金进入的经济领域,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一步打破国有经济对某些行业的垄断。为了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国家制定和实施鼓励发展新兴战略产业的一系列重大措施,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和发展,以及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设立等。凡此种种,都为中国创投业从市场准入、产业导向到变现获利等方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人民币创投基金占据主流,内资外资创投趋向融合。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内资创投不仅已经崛起,而且规模急速增大,包括政府引导基金、国有基金、民营专业基金以及天使基金等,都呈现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势头,并在管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上市及投资回报等方面已占据主导;外资创投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改变“两头在外”的策略,转而纷纷募集设立和管理人民币基金,其中不仅有在中国从事多年的外资基金已设立和管理人民币基金,而且欧美一批金融大鳄如KKR、黑石、凯雷、TPG、高盛、摩根士丹利、瑞银、里昂证券等也都在募设人民币基金,其资金规模庞大。这标志着人民币创投基金已成为主流,内资与外资创投正开始进入彼此融合和共谋发展的新阶段。

  3、中国创投体系全面建立,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日趋完善。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创投体系已全面建立,包括两方面:一是包括创业活动、创业管理、创业投资与创业板等在内,它们之间已建立起一条完整的价值链,与此相关的投融资服务中介体系,如银行、担保、券商、会计律师及产权交易所等,也已结成紧密的合作联盟。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经济已初步成型,并正在向效率提升和价值链完善方面不断推进;二是与创投业相关的法规、政策、行业管理及新兴资本市场等已基本构成较完善的配套体系,并将根据创新创业活动和创投业的发展态势而不断提高宏观管理的效能和政策扶持的效用。

  4、政府引导力度加大,引导基金在全国已成体系。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政府不仅原有的创投引导基金增大资金规模,完善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而且又设立新的引导基金。这些引导基金有效地吸引民间机构和资金共同设立商业性创投基金,并实行立足本地、面向全国及授权委托民间机构管理的体制,从而推动了当地创投业的发展,并积极开展区域之间的投资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务院正在筹划设立规模颇大的国家级引导基金,专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成长企业。此外,苏州工业园和国开行共同发起设立600亿创投母基金,其中部分引导从事创投业务,部分引导探索开展并购业务。尤其是在全国社保基金这一特殊母基金的支持下,联想控股在并行发展创投与并购方面,通过高效管理和成功运作创造了新的模式,中信资本、建银国际、鼎晖等也都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5、国有创投发挥先导作用,产业目标与市场目标有机结合。

  在我国仍处于“新兴+转轨”期和发展中大国的特定环境下,国有创投基金的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新机制正在发挥强有力的先导作用。一是在实现国家产业发展目标的同时,坚持按市场化运作,资金管理规模和项目投资数量不断增大,投资业绩持续增长。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管理资金200多亿元,累计投资项目350多个,从业人员200多人,有约120个项目实现退出,其中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退出的项目有77个,仅2010年投资获利达5亿多元。此外,还有上海创投、苏州创投集团、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广东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浙江天堂硅谷投资集团、力合创投、招商科技投资集团、山东鲁信创投(600783,股吧)、湖南高创投、山西创投等,都对当地创投业的蓬勃发展起着积极的先导带动作用;二是具有国资背景的创投基金纷纷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行委托管理体制,通过由原有管理团队设立独立法人的管理机构,不仅受托管理原有的国有创业资本,而且募集设立和管理民间创业资本,从而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6、新兴资本市场拓宽退出通道,创投基金收益与风险平衡。

  中国创业投资正在持续为中小板和创业板作出的重要贡献。截至2010年底,中小企业板204家上市企业中有创投背景企业90家,占44.12%(其中有深圳创投背景企业24家,占有创投背景企业26.7%);创业板117家上市企业中有创投背景78家,占66.67%(其中有深圳创投背景42家,占有创投背景企业的53.85%)。实践证明,要大力推进我国自主创新创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并以此作为新的重要动力,加快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大力发展创投业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中小板和创业板都在加快扩容步伐,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即将开设,特别是已上市的中小企业保持年均30%的持续高速增长势头。中国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速度、募资规模、交易量及活跃度等方面,已在全球创业资本市场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并独树一帜。

  7、全国行业组织成立,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加强。

  去年,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创投委”)的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标志着我国创投业由各地分散自发的行业管理进入全国统一自律管理的新阶段。短短几个月,中国创投委已发展会员近300家,除国内大部分主要内资创投基金入会外,外资创投基金也踊跃加入。中国创投委在运作机制上实行两大变革:一是国务院相关部委对其予以支持和指导,但不干预其运作,改变了以往行业组织作为政府行政附属物的状况;二是针对创投业作为新型投融资制度安排的特点,中国创投委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五个部委司局领导组成专家顾问委员会,从而为创投业顺畅反映诉求和提供综合指导构建了新机制。

  8、有限合伙制成主要组织形式,治理结构逐步完善。

  中国创投基金已由有限合伙制成为主要组织形式。中国创投基金过去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自从《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截至目前,无论是已成立多年的内资创投基金还是新设立的创投基金,大多通过改制按有限合伙方式设立和运作。实践证明,有限合伙不仅是国际创投通行组织形式,而且在我国也极富生命力。主要表现在:投资人与管理人通过代理—委托方式,不仅强化了各自的责权利,而且通过委托管理契约,调动和激发了管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也必须郑重指出,我国有限合伙制在法律规则和操作层面存在诸多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之处,重点是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和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司法程序等。因此,必须尽快修订《合伙企业法》,以法制手段强化管理人的信托责任和对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9、市场秩序从无序逐渐有序,全国统一运行机制正在建立。

  我国创投运作机制的市场体系正在由分散无序状态进入规则统一有序的创建期。过去内资创投基金大多呈现区域分散无序状态,无论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及从业人员大都局限于当地,并受地方诸多潜规则制约,严重地影响到创投基金的运作效率和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建立。近年来,我国内资创投基金市场运作机制开始打破地域限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运作规则和市场秩序。突出表现在:第一,深创投作为始作蛹者,已先后在全国各地通过合作合资的方式,建立了40多家分支机构,就地开展创投基金的募集设立和管理运作,并作为母公司对全国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投资决策、项目管理和激励约束等制度,这不仅使深创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广泛的项目、资金及人才资源网络,而且为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化的创投基金运作规则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此外,昆吾九鼎公司紧随其后,运用快速扩张的方式,在全国各省建立了庞大的投资管理网络体系,并且从一开始就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运作规则。截至目前,该机构以北京为总部,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建立分支机构,拥有从业人员200多人。须知我国地域广阔,创投业发展极不平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创投基金作为我国金融投资大的市场体系中的一支新生力量,也必然需要探索建设全国统一的运作机制体系和市场秩序。当然,在建设新秩序过程中,还需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灵活变通投资策略与合作方式,做到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10、国际化趋势显现,发展格局呈多元化。

  中国创投业发展至今,大量外资创投在继续从事“两头在外”的外币基金管理同时,也大规模从事人民币基金管理业务。内资创投基金则在持续扩大管理人民币基金同时,积极募集和管理外币基金,运用外币基金投资国内项目和探索跨国项目投资,并且已有多个投资项目在境外多家资本市场成功上市。深创投已有23家被投企业先后在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台湾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上市。随着我国外汇管理进一步改革和国家鼓励投资基金换汇从事跨国投资,中国内资创投基金在管理外币基金和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方面必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二、中国创投业新的发展机遇

  中国创投业已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正在和将要面对诸多新的发展机遇,需要创投基金从业者去捕捉,去转化,去创造。

  1、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加快,创投退出获利机遇增大。

  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示范带动下,国内大批高成长中小创新创业企业的资本运作意识和上市融资欲望大大增强,加之政府招商引资的重心已转向大力扶持当地企业上市,这就为创业投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优质项目市场。尽管目前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企业IPO和交易价格出现下跌趋势及部分上市公司出现破发等,但总体上,中小企业公司的价值仍呈现持续高增长的良好态势,其财富效应远大于主板。这不仅对成功创业家是一巨大的市场奖励,而且正在激励着更多的有志者投身于创新创业活动。

  在未来三五年内,中小板和创业板将呈现出持续加快扩容的态势。预计中小板上市企业将有可能达到1500-2000家,创业板有望达到1000家左右,其发展规模和速度将是史无前例的。另外,年内有望开设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并建成高成长小企业的孵化器,从而为创投基金所持企业股权提供更加广阔的退出变现和获利通道。创投基金的运作规律表明,通过设立基金将社会资金转化为货币股权资本,货币股权资本投资企业后便转变为实业股权资本,被投企业上市后,实物股权资本将发生革命性蜕变,而成为证券股权资本,然后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又转化为价值增大的货币资金。而其中由实物资本蜕变为证券资本,乃是创投基金生命周期的质的飞跃。因此,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创业投资的生命线。无论美国还是我国的实践证明一条真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创投基金的成败。

  2、大量社会资金进入创投业,创投资金来源更加丰沛。

  随着通货膨胀预期的加大及国家管制措施的推出,再加上严控投机投资性房地产的泛滥,充斥社会的巨额热钱已有相当部分涌入创投业。拥有大量长期闲置资金的民间机构和个人看到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前景,通过充当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人,期望获得长期高回报。大批具有投资能力和经验的专业人士,纷纷合伙发起设立新的基金开展创投业务。这一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已成为普遍现象。由于出资人对风险的偏好和管理人的产业背景存在差异,因而无论是原有投资基金募集设立新的基金,还是新成立的基金都呈现鲜明的个性特征,这就为我国创业资本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的形成和聚集上提供了良好机遇。正如专家所言,中国不缺钱,缺的是资本。可以预见,未来五年内,中国创投基金的资金规模和机构数量都将以万字计算,并在全球名列前茅。

  3、中国创投基金正在成熟,投资效率不断提高。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创投基金正在快速健康成长中迈向成熟。他们不仅在内部治理、价值发现、风险控制、投资策略及员工素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具有高素质的从业者队伍也正在成批壮大。这为我国的创投业更大规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据调查,近几年来中国内资创投已涌现出一大批资金规模大、团队素质高、内部管理规范、投资企业成功上市多,投资收益丰厚,并在业内及社会上获得较高声誉和影响力。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变现等各环节运作中,与信托、银行、证券、会计师、律师、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及各级政府等建立起紧密合作联盟关系。这一切表明,中国内资创投正在走向成熟,并在国际惯例和中国实际有机结合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

  4、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措施更加有力。

  国家关于创业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正在进一步完善,扶持与规范力度加大。据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和总结过去十多年中国创投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修订,并将陆续制定新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一是2005年颁布的国家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在酝酿进行修订,并将有望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借以增强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通过实践已暴露出诸多有待完善之处,也将提到议事日程重新加以修订,重点是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的确认问题,有限责任企业法人充当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等;三是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税收问题。合伙企业的自然人被视为个体工商户予以征税,显然是极不合理并严重地妨碍着创投基金的发展,也将列入修订之列。四是上海、北京最近推出QFLP实施细则,并准予其申请外汇额度兑换成人民币而成立投资基金,先试行开展并购投资业务,然后逐步探索开展创投业务。这一措施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增大我国外汇储备的负面影响,但却改变了过去引进外资创投的方式,将引进重点转为引入境外高端人才及投资管理的先进经验,这将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创投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断提高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

  5、香港建设离岸金融中心,境内外两种资源充分利用。

  国家已正式在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中心,借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这将在两个方面给中国创投基金提供新的机遇:一是在相关规定出台后,内资创投可通过申请人民币外汇资金,并吸收境外持有人民币资金的机构共同设立境外创投基金,探索从事跨境投资业务,与境外中资机构联手参股或控股投资境外与国内新兴战略产业相关联的项目,并在适当时期通过与境外上市企业换股获得预期的收益。二是随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功能的不断增强,以及国内创业板上市企业规模扩容和平稳运行,预计在未来三、五年内,将出现深港两地创业板市场紧密互动的格局,即国内创业板企业到香港创业板转板上市,或国内企业在两地创业板同步上市,或红筹股通过香港资本市场回归国内二次上市。这对内外资创投基金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本市场资源做优做强,将是难得的历史机遇。

  6、并购基金呼之欲出,并购投资前景广阔

  中国并购市场潜力巨大,也是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于中国大型创投基金来讲,新的投资与获利机遇主要体现为:一是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超募的巨额资金或定向增发,将重点通过并购以获得持续高成长。为此,创投基金所投企业如难以上市,但又与上市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紧密相关,可通过溢价转让或换股并购等方式,将其所持股权变现获利。据悉,某些券商直投和专业创投基金已在积极探索开展此类业务,并已创造了成功案例。二是大型内资创投基金已管理资金上百亿元,并将继续募设新的基金,如继续坚持创投单一业务,势必投资与管理压力成倍增大,运作效率降低。为此,可借鉴联想控股的做法,在继续从事创投业务的同时,组建并购投资团队,运用部分资金与产业战略投资者合作,探索开展并购投资业务,开创新的投融资方式和获利模式。

 三、中国创投业面临的新挑战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创投业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期后,不仅呈现诸多新的大好机遇,而且同时也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和日趋激烈的竞争,新的严峻的挑战将是既严峻而又多变。

  1、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出现,创投基金分化在所难免。

  随着大量社会闲置资金进入创投业和新的创投基金纷纷成立,已经出现出一定程度的无序竞争态势。突出表现在:抢募资金,抢争项目,抢揽人才,抢拉合作伙伴等。有的在抢投项目中出现某些恶性竞争现象,或哄抬价格,圈占项目;或用非正当手段造谣中伤同行,以邻为壑,甚至有的打着PE旗号,用传销及高息借贷进行非法募资等。与此同时,中国创投业的竞争格局也开始发生变化。一方面,大量中小型创投基金纷纷设立,投资和管理盲目性较大,将在激烈竞争中出现严重分化,而具有多年投资经验的大型创投基金将募集和管理越来越多的基金,并以发达中心城市为依托,在全国广泛建立分支机构网络,其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管理链条越拉越长;另一方面,创投基金为尽早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和高的投资回报,在争夺优质上市企业资源上竞相使出浑身解数,而不惜触动行业道德的红线。同时,在激烈的项目争夺中,也迫使创投基金在企业成长阶段上进行新的投资组合并逐步前移,从而增大了投资风险。

  2、外资创投设立人民币基金,国内竞争变数增大。

  大批外资机构设立人民币创投基金,其资金规模大,扩张力很强,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及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等,这将对内资创投在同一市场上构成新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上海、北京等地又先后出台QFLP的相关办法后,为境外投资机构进入国内并以股权投资的名义开展业务开启了方便之门。由于我国对国际上此类投融资活动缺少充分认识,也缺少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因此,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此类投资机构之间,以及与内资创投之间将出现新的错综复杂的竞争关系,并有可能出现某些新的无序状态。

  3、证券机构开展创投基金委托管理,投资与保荐关联优势独特。

  我国证券公司正通过证监会一事一议方式,允许向社会募资设立并管理巨额创投基金。据了解,已有若干家证券公司在继续开展直投业务的同时,正在募集社会资金设立创投基金。他们具有资本运作的独特优势,既从事传统的投资银行、上市保荐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又管理巨额私募创投基金,可谓将股权投资、上市保荐和IPO承销三者集一身。于是,他们与现有的内资创投基金和外资人民币基金,将形成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

  4、大型国有金融企业进入创投业,综合优势独领风骚。

  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以及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如平安、中信、光大等)已大规模进入创投行列,其综合优势相当强大,集中体现在:资金规模大、人才队伍强、项目资源多、社会关系广,并且横跨境内外,金融和实业又紧密结合,在我国创投业内形成一股极大的力量。他们与现有的内资创投基金、外资人民币基金及证券机构受托管理基金等构成更加错综复杂的竞争局面。

  5、内资创投基金规模增大,自我创新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内资创投基金动辄募集十几亿、几十亿新基金,虽然大大增强了投资能力,但同时带来的是要面对严峻的自我挑战。如果不创新投资理念,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策略,必将因压力增加和浮躁心态加剧而出现盲目投资,并在选评项目、尽职调查、交易谈判以及后期管理等方面,都将可能出现为投资而投资的不应有失误;其次,在内部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团队建设和激励约束以及与基金投资者、被投企业信息沟通等方面,也将有可能出现疏漏。这些都涉及到大型投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的大问题。此外,为了赶追浪潮而仓促拼凑设立的大大小小新基金,由于逐利心切和缺乏经验,往往出现乱投现象。因此,在未来三五年内,中国创投业内由于竞争加剧和追求短期获利,必将出现新的分化,优生劣汰的规律将无情地施展它的魔力。

  6、创投观念混乱与政出多门,规范化管理任务艰巨。

  长期以来,我国创投理念比较混乱,再加上国家相关部门政出多门以及地方政府自行出台土政策等,使我国创投业在确定发展战略方向、目标及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造成了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宏观管理上的低效率。这是我国创投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风险投资论”硬是将创业投资误导为应专注投资风险大、失败率高的早期科技企业,并曾一度成为创投主流思维,导致诸多民间社会资金惨遭投资失败,造成中国创投业一度陷入衰退。二是随后又冒出“股权投资论”,并连同相关措施出台,再一次造成严重的思维和管理混乱。在国际通行范式中,股权投资基金的主业是从事专业化杠杆并购投资,并在美国第四次收购浪潮中起到积极作用。但也美国金融危机中充当了推波助澜的不光彩角色。因此,美国政府立法将其列入监管对象。而这一理念和做法传到中国后便走了样,人为地将其规定为专注投资中小企业成熟期,某些权威人士一方面大声疾呼,要防止VCPE化,PE泡沫化,创投基金要投早期和初创期科技项目,另一方面又不遗余力地鼓动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其思维之混乱与自相矛盾可见一斑;三是以KKR为首的美国一批新兴投资大鳄,打着股权投资旗号,不仅从事杠杆并购投资,还从事资金借贷、金融衍生产品和对冲基金等业务,已成为美国权威人士所认定的“金融超市”。

  综上所述,中国创投业在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后,其业态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新的机遇层出不穷。但是,创投行业的发展格局也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竞争日趋加剧,分化势在必行。因此,包括内资和外资的中国创投基金从业者,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业态发展的趋势及其结构的变化,创新投资理念,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完善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基金与被投企业之间的双层治理结构,确立基金在投资细分行业、企业成长阶段、提供管理服务和控制风险等方面的专业化方向,并在错综复杂的竞争环境中,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竭力避免恶性竞争,在共同创建和维护中国创业投资市场新秩序中,不断获得新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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